財政部將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修訂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
發布日期:2020-03-02 來源:中國政府采購網財政部2020年2月26日公開“財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”,將政府采購法(修訂)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(修訂)列入其中。以下為“財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”詳細內容。
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“十三五”規劃收官之年。財政部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會精神,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,進一步增強“四個意識”,堅定“四個自信”,做到“兩個維護”,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,堅持財政立法工作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改革需要,堅持科學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,為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全年具體立法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力爭年內完成增值稅法、消費稅法、關稅法、政府采購法(修訂)、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(修訂)、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條例的起草工作,及時上報國務院;力爭年內完成財政票據管理辦法(修訂)、政府采購框架協議管理辦法、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(修訂)、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(修訂)、金融企業財務規則(修訂)等規章項目。
二、積極開展會計法、注冊會計師法、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、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修訂工作,適時上報國務院;開展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,適時發布實施。
三、對國有資產管理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、財政轉移支付、預算績效管理等領域開展立法研究。